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 录取规则有哪些(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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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如北京市、天津市等),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以下是关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的录取规则,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是分数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如北京市、天津市等),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

(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和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二)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

第二十条,各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参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协商执行。其中,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一条,个别专业(类)的特殊说明

(一)大类招生: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校企合作专业:为满足国家及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中对各种医疗人才的需求,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通过加强校企合作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设置了护理学(航空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方向)、医学信息工程(智能医学工程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医疗器械质控与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疗互联网与信息化方向)等五个校企合作专业。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高层次、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人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积极对接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山东行动和建设需求,围绕医养健康产业,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护理人才需求,与意大利“路易吉万维特里”坎帕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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