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工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条录取规则
1、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入学政策。对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我校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进行备案。政策加分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2、高考改革。来自各省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选修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课要求以招生省招生厅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之间没有专业年级差异。当总分相同时,在相关科目中得分较高的候选人优先。相关学科的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和外语。
4、录取时对在校生和新生一视同仁。
第11条重大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考生身体状况补充规定一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电气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2、学前教育和护理要求: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双耳听力范围不小于3米;躯干或肢体残疾的候选人不应申请,肝功能异常的候选人不应该申请,嗅觉迟钝和口吃的候选人不应当申请,身高低于1.55米或体位不平衡的候选人也不应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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