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2022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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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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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美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美术专业和文化课考试,在通过文化课和专业课统一考试和联考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程的分数相同,则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和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普通专业实行“分数第一,遵循自愿”的录取规则,并承认省级考试机构的备案结果和职位。

第十三条陕西省广播、编辑、导演专业的考生,应当在通过专业课程和文化课程的基础上,根据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程的分数相同,则根据专业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学生,我院采用陕西省文科统一考试和联考成绩;山东省学生,我院通过山东美术学院影视剧表演联考成绩认定;甘肃省学生,我院获兰州文理学院表演专业(秦腔、龙剧)认可。对于来自其他省份的学生,我院认可省级学生考试院进行的艺术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的成绩。

第十五条我院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专业相关科目高分的考生、政策关怀加分的考生和其他专业的考生。

第十六条录取时,应优先会见并充分尊重考生填写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或排名靠前的专业志愿者)。当第一个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时,第二个专业志愿者应满足,依此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到相应专业。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艺术专业只能在同类艺术专业之间进行调整。如果高考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填写的要求,且不服从调整,则将其退回档案。

第十七条入学时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没有限制,但英语是入学后的主要语言。

第十八条录取过程中,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机构)对录取办法有其他具体要求的,按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机构)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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