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我校承认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加分、减分、备案等政策规定。
第十条我校各专业招生不受男女比例的限制,对相应专业和在校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对进入档案馆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按照备案批次和“专业志愿者”优先(专业清理)的原则录取。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档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专业。在自愿安排第一个专业后,如果有专业没有被全额录取,则按照第二个专业的自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到所有专业都安排好。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如果候选人未能满足其专业意愿,则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调至全专业以下,不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撤回。在同一批申报结果和专业志愿者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各专业相关科目得分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综合筛选的方式,招生规则如下:
1、承认本专业(或专业)在招生省份统一(联合)考试的专业成绩。
2、在线文化专业双分情况下,文化总分(含关怀分数)÷文化满分×50+专业分数÷专业满分×综合分数按50的计算方法计算,根据综合分数由高到低选出最佳学生。
3、考生综合得分相同的,以专业得分较高者为准。
4、如果候选人的专业成绩相同,则将根据超过该批次最低文化控制线的文化总分(包括关怀分数)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超过该批次最低文化控制线的分数相同,则将根据care plus分数进行排序(care分数较低的候选人将优先考虑)。
5、如果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同,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从高到低逐项进行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的顺序进行选择。
6、在实行综合评分制的省份,学校将根据原籍省份的要求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原则与第1-5条相同。
第十四条体育专业的招生,应当承认招生省专业(或专业)统一(联合)考试的成绩。当文化和专业分数均在线时,将根据其专业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候选人。如果候选人的专业分数相同,则文化分数较高的候选人将优先考虑。在实行综合分数制的省份,学校将根据原籍省份的要求对考生的综合分数进行排名,并按照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招生。综合分数相同的候选人将优先录取专业分数较高的候选人。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的英语口语测试并通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那些在英语书面测试和口语测试中得分较高的学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招收学生时不受外语限制。大学新生入学后,英语、越南语和泰语供学生选择。
第十六条申请我校的“三校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考试。“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得分达到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批次所有学科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入学后,考生将根据其申请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认可该省的选课要求和备案规则。入选科目的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制定的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遵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第十九条我校“专科转本科”和“预备高等学校”的招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学院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主管部门认定后,结果由各省(区、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我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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