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1、 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12、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新船员体检要求为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涉及的专业为导航专业(导航技术、海洋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仅供考生参考,不影响录取。
13、 所有专业的男女学生比例都没有限制。由于行业特点,航海技术、海洋工程技术和海洋电子电气技术三个航海专业更适合男生报考。
14、 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要求,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的招生制度,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15、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政策。
16、 该大学按照科学与工程、文学与历史和艺术(美术)的分类注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招生。
17、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如果生源不足,他们将参与从平行学院招募志愿者,或经批准后以较低的分数录取。
18、 江苏省普通考生录取排名原则: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按照备案分数由高到低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成绩、语文(历史和其他学科)或数学(物理和其他学科)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学科单科成绩之和录取学生,重新选择的受试者中,单个受试者的最高得分由高到低。
19、 江苏省外普通考生录取排名原则: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按照备案分数由高到低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录取。当成绩相同时,根据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学科的成绩之和以及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学生。
20、 报考本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备案总分按省级相关文件计算。录取过程中,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对入围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者的顺序,按照档案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根据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录取。
21、所有招生专业的外语要求: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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