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城市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设定的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首批志愿考生数量和当地招生计划数量,确定我校地方档案调整比例。档案调整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00%。美术专业调整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3、学院按照省公布的备案方式招生。如果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无法满足第一个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则服从专业转移的候选人将由学校依次转移到其他志愿专业。
4、学院不设志愿梯度和专业志愿梯度,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报考我院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资格线。
6、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预录取。综合区划的具体计算方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相关省份没有规定综合分数的计算方法,则将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
7、在确定艺术类考生专业时,原则上按照综合得分总和对录取的综合得分省份进行排序。如果分数相同,则参考专业分数;文化总分入围省份按文化总分排序。如果分数相同,则参考专业等级;如果分数仍然相同,则按外语、语文和数学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对于加分的考生,将在排队申请专业入学时计算原始分数。
8、在确定一般专业候选人的专业时,原则上按总分排序。如果分数相同,则应按外语、语文和数学的顺序参考单科分数;对于加分的考生,将在排队申请专业入学时计算原始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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