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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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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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招生政策,按照国家和省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以及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将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招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确定本班招生专业,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者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出最佳考生,即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如果第一位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要求,则第二位、第三位以及其他专业志愿者应按成绩顺序被录取。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学院将把他们转到招生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可退回档案。

第十三条江西省学前教育专业招收应届高考生200人,其中文科120人,理科80人。重大录取原则见第十二条。展览艺术设计专业仅限于江西省100名艺术高考新生。

第十四条招生性别比和外语要求不受限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告:通过省教育厅网站查询、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发送录取通知书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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