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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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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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合理、公开”的原则;落实“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落实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关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评估,并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批次以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采用远程在线招生方式。

3、在候选人中,将按照“自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所有候选人将根据其专业志愿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然后根据招生计划和候选人成绩录取。

4、根据生源情况,学院将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并视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如需进行专业调整,学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和各专业的具体情况调整到相应专业。如果高考成绩不符合专业志愿者填写的要求,且不服从调整,将被视为退档处理。

5、身体健康要求:所有入学学生应能满足正常的学习要求,并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要求,色盲、色弱或体检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认真申请我院相关专业。

6、享受加分和减分政策的考生在阅读考生档案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和减分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7、外语要求:无语言要求,但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8、学校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编号和收费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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