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录取规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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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交通工程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政策,按照原籍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和程序招生。

第九条考生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未开展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应当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招收首批志愿服务人员。当第一次志愿报名不足时,非第一次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成绩不存在年级差异要求;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招收候选人。当志愿者不满意时,他们将根据当地省级招聘办公室的政策收集志愿者。

第十一条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志愿者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清理的原则录取本科专业。高于录取前分数线且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需要转学的考生将随机转入录取不符合计划的专业。未经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言、数学、英语和单科综合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年级差异。专业按照分数明确的原则录取考生。当候选人的职业愿望无法实现时,应随机调任。

第十二条美术专业招生:我校承认各省美术联合考试的成绩。在专业课程和文化课程的成绩都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专业课程联合考试的结果,从高到低选出最好的学生。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学生,按其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机构)关于分数增减的规定。当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减少招生。

第十四条各级各类专业的男女考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考生不限于外语,不进行口试。

第十六条预约计划:学校的本科生预约计划用于调整各地区统一考试中在线学生的不平衡。保留计划的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本科总计划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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