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学院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走至雪落白头 607
左侧宽880
左侧宽880
陕西艺术学院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1、成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解决高层次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的迫切需求。2010年初,省政府相继召开3次专题会议(第3 次、第9次、第29次),决定将原陕西艺术学院、陕西省电影电视学校和省电影公司合并组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并决定“新建艺术职业学院的选址拟放在曲江新区,所需土地由曲江新区按规定予以大力支持。新建学院由省教育厅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尽快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报省发改委核审,并由省发改委报省政府审批,追加列入2010年建设计划,并安排建设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2、成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政策,完善了我省高等教育布局,填补了我省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空白,对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和文艺路演艺基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成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培养高层次应用技能型艺术人才需求。目前,我省艺术类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基本满足需求,但高层次应用技能型艺术人才严重匮乏,远远不能满足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求,亟待建设一所艺术类高职院校。

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筹建一年来,按照教育部艺术类高职院校设置标准,现有教学行政用房、师资力量、专业体系、教学设备等条件已基本达到要求。

存在问题:

现在是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发展的关键时期,学院已向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正式成立报告,但一直未能解决去筹问题。若不能尽快挂牌成立,不但会影响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建设,更将错失培养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高层次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的良机,还可能导致人心涣散,队伍不稳的严重后果。

建议: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艺术类高职院校,对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省财政、人事、教育等部门给予大力支持,政策倾斜,尽早去筹,早日建成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12-01-19
复函时限:2012-06-10

承办单位复函

类别:B
陕西省教育厅签发人:梁宝林
陕教函〔2012〕235号
对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48号
提案的复函

刘全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正式成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的提案》(第4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院筹建基本情况

原省艺术学校隶属陕西省文化厅管理、原省电影电视学校和省电影公司隶属省广电局管理。三个单位自有土地面积62.8亩,其中位于文艺南路的原省艺术学校占地30.5亩、位于友谊东路的省电影电视学校占地18.6亩、位于文艺北路的省电影公司占地13.7亩,另有位于等驾坡的租赁土地面积40亩。三个单位校舍建筑总面积6.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80万元。现有在职人员225人,离退休人员244人,其中,专任教师101人(其中,双师型教师78人),高级职称37人。在校学生1605人。开设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艺术设计、装潢设计、影视节目制作、动漫设计制作、播音与节目主持等10个专业。设置有13个部室和戏曲系及7个教研室。

组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在省政府的具体指导和直接推动下进行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厅及时了解三个单位具体情况,并会同文化厅、广电局平稳、顺利地实施了三个单位的接受工作,同时启动了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的筹建。

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学院的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和校舍已基本满足开展高职教育教学需求。但是,对照设置高职院校的标准,三个单位共有土地面积距最低要求225亩尚有较大差距,是制约正式设置学院的主要问题。

二、学院筹建工作进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确保稳定。我厅正式接收三个单位后,加强了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深入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组织大家学习省政府的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达成了共识,为学院的设置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稳妥接收。为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维护学校稳定,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在省政府专题会议之后,我厅立即召开三个被接收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省政府的决定,要求三个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要正确理解单位划转的意义。同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杨希文厅长和有关厅领导及职能部门,多次率队赴三单位调研,了解学院基本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实地解决划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员、资产的接收。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平稳、顺利地实施了三个单位的划转接收工作。

(三)科学指导,多方推进。为了推进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组建工作,依据省政府有关专题会议要求,2010年10月,我厅批准在省艺术学校、省电影电视学校、省电影公司基础上筹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其后,省委教育工委批复了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筹)党的委员会和筹建领导班子;我厅核定了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筹)办学定位、规模、新校区规划等。经协调,2011年5月,省编办批准了三个单位的机构划转;2011年1月,省人社厅批准了原三个单位人员合并划转;2011年4月省财政厅完成了三个单位资产划转与评估。我厅有关领导和职能处室,多次赴该院调研指导筹建工作,就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新校区选址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进行指导论证,使学院在筹建中稳中有进。我厅指导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筹)先后多次向省级有关部门、西安市有关部门汇报建设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该院新校区的选址征地和资金落实等问题;并致函有关部门,请求尽快解决该院新校区选址征地困难。

我厅研究认为,我省设置一所艺术职业院校是必要的。其一,符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和我省建设文化强省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陕西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建设文化强省对人才队伍的要求,我省虽不乏本科层次艺术院校,但目前没有培养应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的专门学院,艺术人才培养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陕西的艺术文化的发展。根据陕西“十二五”文化建设规划的“五大任务”和“六大工程”要求,全省将需要各类文化艺术人才10万余人,其中应用技能型人才6万余人。设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将在培养建设陕西文化强省需要的应用技能型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二,填补了西北地区艺术类高职院校的空白,有利于传承和发展秦腔表演艺术。据了解,目前全国正式设立的各种类型的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共有41所,其中公办17所,而西北地区目前尚无一所。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开设的专业,尤其是戏曲、舞蹈、影视等表演类强项专业,具有其他艺术类院校无法替代的独特优势。秦腔是我省乃至西北地区优秀传统戏曲种类,已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秦腔专业是该院的优势特色专业,仅去年就招收了53名免费生。设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对挽救、传承和发展秦腔表演艺术以及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秦腔人才意义重大。其三,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陕西高等教育体系。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由于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规划建设项目尚未正式实施,与之相关的筹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所需土地、建设资金等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影响了学校的筹建进度,我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学院新校区选址征地、建设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陕西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标签: 陕西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