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理工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学院进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由教育部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根据教育部今年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一些专业的入学要求具备学习和专业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第十条学校优先安排首批志愿考生。如果第一批志愿学生不足,学校可录取非第一批志愿学生。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注册考生的自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转学的考生将由学院转学其他专业。如果他们不同意转让,他们将被解雇。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于汉语、文学和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来自三所学校的学生优先于语文、数学和政治理论成绩较高的学生。
艺术专业技术科目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和体育专业合格成绩为依据。只有通过学校歌舞表演专业(音乐表演:器乐表演、声乐演唱;舞蹈表演:即兴表演、技能表演、工作表演;音乐知识:乐理、音乐视唱练耳)等课程考试的人才可考入我院。考生(自主招生、直接升入专科、三校学生、统一招生)可持其他院校(包括我院)的美术考试证书考入我院。
第十一条自主招生(专科):自主招生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和《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2021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要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升学高职”考试。学院招收优秀中专毕业生,并晋升为专科生。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加(减少)备案点的政策和原则。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全国通用语言水平测试。考试不符合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自治区财政部门将统一承担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外语要求:我校公共课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考生应仔细申请考试。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审。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程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 取得的入学资格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 本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是否与录取通知书及考生档案一致;
(4)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本专业或专业类别的体检要求,是否能保证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在复试期间发现学生的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后需要在家休息,可以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审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认定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审的程序和方法由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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